提着刚买来的面包与牛奶,从城南的侧门离开,不久便来到城墙外围的「下街」。
一条碎石子铺出来的路,路边歪歪扭扭地分布有两排破落的简陋屋子,这就是「下等人」住的地方,城里人称之为「下街」。
常理来讲,起这种充满鄙视意味的别名很可能会惹得下街居民的怒火,引发不必要的冲突,然而下街的众人终归是处于寄人篱下的立场,能在洛伦尼亚城外寻得一处安身之地已经颇不容易,若是再要求更多,被那小气领主寻到借题发挥的机会,恐怕不消半天,下街便会被洛伦尼亚的城防军直接踏平。
所以,下街这地方自然是烂透了,很难说是能用来给人住的。
别的不说,先说脚下这石子路。这路许久没有修过了,满地都是坑坑洼洼,落脚时要是不注意,一踩进去便溅得满身泥水,又脏又臭。过去,为了改善下街的居住环境,柯林斯神父好几次去找领主交涉,领主每回都满口答应,实际上却从未有所行动。房屋和道路的翻修计划一拖再拖,拖着拖着,便是十几年光阴逝去。
我小心地避开这些臭水沟,沿着石子路前行。
这个时间,下街的居民们大多去外城干活了。此时的下街路边,只会有躺在地上等死的懒鬼,以及饿到要死的老鬼和小鬼。
正这么想着的时候,我注意到,我身后好像跟着个人。偷偷瞄了眼后头,见得那人约莫一米三的身高,外加一张未脱稚气的蜡黄小脸,看起来是个快要饿死的小鬼。
他衣着破烂,身体在寒风中颤抖着,干柴一般枯瘦的双手紧握着一根木棒,深陷的眼窝里泛出凶光,射向我正拎着的食物。这小鬼头蹑手蹑脚地摸到我身后,高高举起手中的木棒,犹豫片刻,他一咬牙,狠狠地挥下棍棒,直砸向我的后脑勺。
唉,今天赚的太多,有点得意忘形,都忘了不能在下街显财。
用力太轻,下手太慢,他恐怕没打算弄死我,只是想把我打晕,然后把吃的抢走。
天真。
——嗖!
空着的左臂向后一甩,袖中短刃切裂了空气、应声飞出,打落木棒;小鬼头受了冲击,重心不稳,踉踉跄跄地向后退去,我则反身探手,当场钳住他的双臂。
「喂,你想做什么?」
「放……放开我!」
他奋力地挣扎着,想要逃开。可惜的是,这小鬼大概许多天没吃过东西了,他的手臂软的跟草杆子似的,压根使不上多少力气,更别提挣脱我的束缚了。
「你……可恶,你这混蛋!」
发现自己逃不掉,这个小鬼脸上的惧色反而消退。他怒目圆睁,一脸愤恨地看着我,好像我和他有什么血海深仇似的。
拜托,是你先拿木棒袭击的我,我还没生气呢,你气什么?这年头,好人就得让人拿棍棒指着?
啧,好吧,我也不能算是个好人。不过话说回来,就他这样的臭小鬼,我可是见得多了:
被饿得发了疯,但是有贼心没贼胆,被心里头那点微不足道的良知所束缚。关键时刻犹豫不决,必然难以成事,多余的温柔会让他一次又一次地错失活下去的机会,最后像臭水沟里的老鼠一样,于饥寒交迫中死在哪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。
在下街,这样的小鬼头活不久。
想到这里,自己的心情突然就跌落到谷底;耐心耗尽,我一把将他推了出去,他没站稳,一个踉跄摔倒在地。
「滚,别让我再看到你。」我从兜里摸出个铜子儿,抛到他面前。
这并非在可怜他,我只是不愿再惹更多麻烦,单纯地想把他打发走——当然,若他还是不识相,我也不介意直接送他去天国。
因我这番行为,他看我的眼神变得疑惑起来,似是在揣测我的用意。见我径自离去,也不想再理会他,他便慢慢探出脏兮兮的手掌,抓起地上那枚铜币,连滚带爬地逃走了。
我叹一口气,继续赶路。
这就是现在的下街。没有文明礼貌,没有治安维稳,在这里过活,一看经验多少,二看拳头大小。
我的能力,只够养活我和我的家人,其他的人过的怎样,我不想管,也没有能力管。
石子路的尽头,有座在破落的下街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的建筑——修道院。这座修道院的历史更在下街之前,里面曾经供奉有异教的神明。当然,在神选教完全统一了这个国度的信仰之后,异教之神自然而然的失去了信众,这座异教的修道院也就荒废下来。
多年以前,作为难民之一的柯林斯神父,就是在这里安家。在被他收养后,这里也就成了我的家。
另外,这座修道院,大概是整个下街唯一不漏风的建筑。
「我回来了。」
我刚推开吱呀作响的修道院大门,四个小个子就推搡着跑过来,吵吵嚷嚷地把我围在中间。
「路易,你回来啦!」
「大哥,你带的这是啥,好香啊。」
「臭路易,你今天又回来迟了!」
「……路易哥,我的布偶坏了,你帮我看看吧。」
真是的,四个人挤在一块儿叽叽喳喳的,叫我怎么听得清?这群小家伙……
「散了散了,再堵着就没饭吃了,让我过去!」
听得我如此宣言,有三个小家伙一熘烟地跑的不见了影儿。剩下的艾尔玛则慢慢吞吞地跳下椅子,还没迈出几步,又被半路杀回来的菲娅给拽着跑走了。
「真是的……嘛,有精神就好。」我笑着摇了摇头。
这里,这个修道院,就是我的家。
我有四位家人。
我最大,排我后头的老二是11岁的菲娅,她比我小5岁,是个很有精神的姑娘;10岁的老三伯曼,总是很饿的胖小鬼;8岁的老四帕克,总是皮痒痒想挨揍;最小的是6岁的艾尔玛,她身子弱,性格也弱,总是被菲娅照顾着。
在我还是个婴儿时,柯林斯神父就捡到了我,我被他一手养大。这四个小家伙则是在分裂战争时期失去了父母,被柯林斯神父领了回来。
热好牛奶,我站到大桌旁,将得来的食物分盘摆好。
帕克那小子又找机会骂我,他的牛奶我得扣三分之一;艾尔玛身子弱,她得多喝点。
「好了,开饭啦!」
听到我的召唤,不一会儿,小家伙们争抢着从房间里挤出来,各自在桌旁的位置上坐好。
「诶?今天这么丰盛,是有什么好事——喂,路易,你去哪儿,不吃饭吗?」
菲娅看到桌上的东西,一脸惊喜。她刚准备下嘴,转头就看到我准备离开,便歪了歪头向我问道。
「我吃过了。待会儿我还有事,你们吃。」
「哦。」菲娅有些含煳地回应道。
我继续深入修道院的里面,进了一间老旧的小卧室。这里以前是神父的房间,现在则是我的。
我掏出怀里藏着的、沉甸甸的钱袋,打开它又数了一遍。里面确实有100枚金币,不多不少。
珍重地重新系好钱袋,我将它塞进床底;然后,从床底拖出一个手提大皮箱。
这里面,装着我吃饭的家伙。
点燃桌边的烛台,借着照明打开皮箱。首先进入眼睛的,是晃眼的金属反光,眯上眼等待数息,待眼睛适应后,再重新看去,便能窥见箱内全貌。
一柄迫不得已时使用的防身细剑,一柄带血槽的匕首,一只翻墙用的勾爪,两柄直刃短剑,五柄专门打造的飞刀,一瓶我自己调配的麻药。
最后,还有一把我攒了半年的钱才买下的,老式的魔导手枪。
明天晚上,我就要去干活儿了。我将要面对十几名来自领主府的护卫,这可是件难事,决不能掉以轻心,必须提前做好准备。
我拿起用的最多的那柄匕首,小心地擦拭起来。
「路易!」
这时,我听到咚咚的敲门声,是门外头的菲娅在喊我的名字。
「帕克嫌东西不够吃,又在饭桌上闹起来了。我拦不住他,你快来帮忙呀!」
唉,真不让人省心。
我烦躁地挠挠自己的头顶。
「帕克!」我用力推开门,快步跑回客厅,「你小子皮又痒了,那么多东西还不够吃?」
「臭路易,我刚刚就发现了,我杯里的牛奶怎么比别人少?是不是你故意的?」
「就是我干的,你有意见?什么时候你喊我名字时前头不带‘臭’了,我再考虑给你多分点!」
「呸呸呸,我就喊,臭路易,臭路易!」
好小子。
我挽起袖子。
看来,「工作」的准备,得稍稍推迟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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